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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服務
General Service

綜合服務
General Service
1、氣體、水質、土壤、噪聲檢測
2、排污許可智慧平臺
3、環境監測設備代理和運維
4、“雙碳”服務
5、“一市一策、一區一策、一園一策、一企一策”
6、VOCs“源清單”
7、區域臭氧成因分析
8、環境應急預案編制
9、生態環境績效達標
10、環保管家
11、清潔生產評審
12、環評驗收
13、道路塵積負荷走航監測

排污許可智慧平臺
Smart Platform For Emission Permits
排污許可智慧平臺是將企業排污許可證涵蓋的所有產污環節(生產單元)、治污環節(治污設施)、監測環節(排口及過程自行監測)及基本管理要求進行全面一體化統籌,分角色、分任務配置工作流程,對產生的過程數據進行統一收集、整理、計算,對各類數據進行關聯研判分析,最終以分類報表的形式呈現。
平臺通過采用排污許可全周期、全要素、全流程規范化管理,全面發現并解決企業環境問題,變被動管理為主動管理,實現環保與管理的深度融合。同時,賦能企業節能降耗、提質增效,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助力企業綠色、可持續發展。

設備代理及運維服務
Equipment Agent And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Services
1、設備代理服務:環境應急監測設備,在線監測設備、走航設備、遙感設備等。

2、運維服務:對代理的設備提供標定、校準、維護、維修、數據分折等服務。
"雙碳"服務
Double Carbon Service
1.碳達峰行動方案
編制"碳達峰”目標實施路徑及行動方案,助力各級政府提升碳減排管理能力, 推動社會經濟發展建立在資源高效利用和綠色低碳發展的基礎之上,確保如期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

2.碳監測
碳監測是指通過綜合觀測、數值模擬、統計分析等手段,獲取溫室氣體排放強度、環境中濃度、生態系統碳匯以及對生態系統影響等碳源匯狀況及其變化趨勢信息,以服務于應對氣候變化研究和管理工作的過程。主要監測對象為《京都議定書》和《多哈修正案》中規定控制的7種人為活動排放的溫室氣體,包括二氧化碳(CO?)、甲烷(CH?)、氧化亞氮( N?O )、氫氟化碳(HFCs)、 全氟化物( PFCs)、六氟化硫( SF?)和三氟化氮(NF?)。

3、碳資產數據管理平臺
平臺通過表計和傳感器獲取基礎數據,并對數據的完整性和準確性進行修正,分析碳排放數據,為減污降碳決策提供支撐。( 下圖為公司自主研發平臺)

4、溫室氣體清單編制
溫室氣體清單是對一定區域內人類活動排放和吸收的溫室氣體信息的全面匯總,涉及能源活動、工業生產過程、農業活動、土地利用變化和林業、廢棄物處理等五大領域的溫室氣體排放和吸收。通過編制清單,可以全面客觀掌握本地區溫室氣體排放情況,有利于有針對性地識別并提出相應的降碳措施。

5、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
以獨立核算單位為企業邊界,核算和報告企業在運營上受其控制的所有生產場所、生產設施以及配套設施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
核算邊界依據企業設施和業務范圍及生產工作流程確定, -般包括燃料燃燒排放、過程排放、購入或輸出電力、熱力排放等。
核算采用排放因子法、質量平衡法、實測法。

科學管理、過程受控、數據準確、公正客觀